商标异议申请书封面

① 自创logo标志,怎样获得著作权及所有权哪个部门管的

自创logo标志主要看你是使用在哪一方面:
1、用于商品的标识,你可以申请商标,以后你专的产品就能打印上此属标志,用于说明自己的身份,而且受法律保护,别人是不能就你类似的LOGO注册在类似的产品上。
2、比较大,以后是想用于某某产品的封面或者外观,你可以申请外观专利,进行保护,别人在相应的产品上就不能使用跟你类似的图案了。
3、如果你想作为美术作品,那你就去申请著作权。
以上不管申请什么都可以自己去知识产权局申请,一般情况还是找一个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这个事情都能办理。

②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表

一、承诺书

包含内容: 企业自愿申请;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可以向社会公开;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

三、申请认定商标注册证

仅指申请认定的商标: 注册证、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等复印件。

申请人与申请认定商标注册证注册人名义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及被许可使用人概况

(一)申请人

1、公司介绍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等)。

3、公司组织结构

4、场所和设备(办公楼、生产基地、车间生产线、营业场所图、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等有关图片)

(二)被许可使用人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公司组织架构

4、场所和设备(办公楼、生产基地、车间生产线、营业场所图、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等有关图片)

五、商标注册及管理情况

1、申请认定商标的创意及内涵说明

2、申请认定商标国内外注册情况表

3、本企业其它商标国内外注册情况表

4、本企业其它商标注册证(含已经受理的)

5、商标管理制度

6、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7、本企业商标维权工作联系信息

六、商标使用情况

1、商标首次使用证明

2、商标连续使用证明

3、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等)

4、申请商标被侵权及维权情况(处罚决定书、判决书等)

5、申请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七、商标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1、近三年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统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销量统计证明

3、海关出具的出口销量、出口金额证明(出口企业)

4、地税、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各年度纳税金额证明

5、销售量、销售额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的证明

6、当地卫生、环保、检验检疫、质监、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7、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文件原件。

八、申请认定商标商品在国内外销售情况

1、国内外销售网络图

2、申请认定商标商品在国内外销售或者服务区域、销售额(营业额)统计表

3、申请商标商品在国内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每一年度每一区域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发票)

4、申请商标商品在国外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每一年度每一区域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发票)

九、申请认定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

1、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广告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统计(按照国家到地方、专业到非专业、国际到国内的顺序)

3、申请认定商标在各年度部分广告发布的证据复印件(合同、发票)

4、申请认定商标部分广告图片

5、申请认定商标商品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的图片

6、公司开展各种促销、捐助活动的图片

十、其它证明材料

1、近三年获得荣誉、认证等情况列表(省级以上单位奖项或所在地纳税部门奖项等)

2、各类许可、认证证明(专利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3、其他能够证明该商标驰名(著名)的证据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

三、申请材料装订、报送及退回

(一)材料装订要求

证明材料胶粘装订成册,一般不应超过两册,每册厚度不应超过3cm,封面印制“驰名(著名)商标认定证明材料”字样、申请认定商标图样,申请人、年月日等内容。书脊印制:
商标、企业字号、企业所属地区。

案件材料复印件(含《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请示》)按照工商系统案件装订标准不分正副卷装订成册。案件名称:
“××公司申请‘××’驰名商标扩大保护案”。办案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卷首页及立案材料每页加盖立案机关公章,前后加盖骑缝公章。

(二)报送要求

1、申请企业应当向案件发生地地(州、市)工商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投诉书》及有关投诉材料

(2)《驰名商标认定证明材料》

(3)地州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4)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电子文档、申请认定商标、当事人实际使用商标的电子图样(jpeg格式)。

2、地(州、市)工商局向自治区工商局应当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案卷材料

(2)《驰名商标材料审查意见表》

(3)申请企业报送的《驰名商标认定证明材料》

(4)地州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5)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OA系统一并报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请示》、《驰名商标材料审查意见表》、《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电子文档,以及申请认定商标、当事人实际使用商标的电子图样(jpeg格式)。

(三)材料退回

自发布驰名、著名商标认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被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的,其申请材料由当地工商局或申请企业到自治区工商局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销毁处理。

(卓一知识产权)

③ 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后,答辩书寄到哪里,可以寄顺丰快递吗,需要把对方的异议申请书一起寄回去吗

国家商标局收文科,快递封面注明商标申请号及异议答辩。

④ 商标异议补充材料递交商标局时不小心混入一份别的类别申请书正文,怎么办


您好,那你只能等后期审查结果了,看看是需要再从从新提供,如果审查不严格应该没有问题,如果严格可能补正或者怎样,如果刚申请的可以去商标局问下这个情况,能不能做个说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⑤ 询问昆明商标律师

我个人觉得他们注册的商标也是有问题的,你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等。知识产权这块我也不是很熟悉,建议你去律师港湾找专业做 知产的律师咨询。这方面的专业性真的很强,我想你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

⑥ 版权登记的流程

版权登记

如果要申请著作权,应该提交什么资料、找哪里、如何申请、申请周期、证书的保护年限如何这些相信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下面瑞力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版权登记的整个流程。

一、版权登记主体——常见作品类型有哪些

我们所能见到的具有独创性、不可复制性、合法的作品都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常见类型有美术、文字、曲艺、音乐、戏剧、摄影、建筑、效果图、设计图、图形、模型、影视、计算机软件等符合著作权法规定可以登记的作品。

二、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所需资料如下图,这里说一下重点要提供作品的创作说明。

著作权证书

三、版权登记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三、办理时间与周期

办理时限: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文件齐备后,约2个月左右可以拿到版权登记证书。

四、版权保护的期限

版权登记还是比较容易申请的,在登记拿到证书后,一般可以保护多长时间呢?

1、自然人:终生及截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截至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开发完成后一直没有发表的,截至自开发完成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1日。

五、常见问题

1、版权登记需要缴纳年费吗

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以及所有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期间不需要进行续展、不需要交年费、不需要年审。

2、版权登记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商标权和版权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客体也不尽相同。商标权是在你申请注册某一个商品类别时只保护这一个类别,若是没有全类保护或者想保护的更全面些的话,可以考虑同时进行版权登记(虽然也不是所有商标都可以登记版权),有了版权加身的商标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在商标异议时胜诉的机率会增加很多。

3、版权登记是强制吗,不登记不享有著作权利?

首先强调一点,著作权登记是自愿原则。且就算当事人不登记版权,在他创作作品的过程中,他就是其作品的版权归属,登记著作权是为了更好的确权和维权,方便保护和交易。

4、版权登记的作用

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

可作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

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可免征增值税

有效抗辩和撤销他人恶意申请商标和外观专利

公信力强,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

是解决版权纠纷和侵权的重要凭证

⑦ 很多说明书封面上有”TM”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啊!谢谢

在中国,商标上的TM也有其特殊含义,其实TM标志并非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它与R不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用圆圈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受法律保护)。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
回答者:飞花飘雪~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⑧ 互联网的专利侵权案例有哪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15日发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QQ商标争议行政案、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马爱侬仿冒不正当竞争案等数起涉互联网案件入选。
案例一 通信控制系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
【案情】
交互数字技术公司是名称为“用于码分多址(CDMA)通信系统的自动功率控制系统”的发明专利权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该专利权有效。中兴通讯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撤销无效决定,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无效决定。
【点评】
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可以用于判断诉争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如果现有技术落入诉争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则诉争技术方案不具备新颖性。在此基础上,为了判断新颖性而对比诉争技术方案和作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时,可以委托专利巴巴等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正向比较,而不是进行反向比较。所谓正向比较,是分析作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诉争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谓反向比较,是分析诉争技术方案是否具有现有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诉争技术方案不具有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或者说现有技术方案比诉争专利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更多,则认为多出来的技术特征构成二者的区别技术特征,因而认定诉争专利的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反向比较是错误的新颖性判断方法,应当予以否定。近年来,通信领域的专利纠纷频发,本案的审结对于通信领域的专利权保护与专利权有效性认定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特别是该案对专利新颖性判断方法进行了探索和明确,有利于专利授权确权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
案例二 “固定框架”专利权侵权案
【案情】
哈廷电子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下称哈廷公司)是名称为“固定框架”的发明专利权人。哈廷公司通过北京希格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希格诺公司)购买了由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贵公司)制造、销售的电连接器产品,哈廷公司认为该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约1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希格诺公司和永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永贵公司赔偿哈廷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合理支出15.97万元。
【点评】
技术特征如何划分是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中的重要环节,但是,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技术特征以及主题名称是否属于技术特征,是否对权利要求具有限定作用,在理论及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该案首先对技术特征的划分标准进行了有益尝试,从专利巴巴等代理机构代理人的角度,将专利技术特征的划分与实现发明整体技术效果的各个技术环节相联系。此外,该案还准确界定了主题名称的限定作用,认定主题名称本身并不属于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在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主题名称应当予以考虑,但实际的限定作用应当取决于该主题名称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本身产生了何种影响。该案裁决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其在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保护范围的确定以及赔偿数额的计算等方面都做出积极探索,既科学合理地界定了保护范围,制裁了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注意权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支持了权利人的合理诉求,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三 “QQ”商标争议行政案
【案情】
“QQ”商标(下称争议商标)由腾讯公司于2005年5月19日提出申请,核准注册日为2008年3月7日,核定使用在机车、汽车等商品上。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申请。2013年2月1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腾讯公司不服该裁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
【点评】
根据2001年施行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所有人通过宣传、使用,投入了人力、物力,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逐渐在商标上积累了商誉,这些都是商标所有人的无形财产,虽然不像注册商标那样可以获得专有性的权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而抢先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注册,即可认定其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在先商标的使用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
案例四 “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
【案情】
1997年5月21日,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经核准注册了“稻香村”商标(第30类),后注册人变更为北京稻香村公司。
2006年7月18日,苏州稻香村公司提出“稻香村及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在第30类。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北京稻香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被异议商标准予注册。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苏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
【点评】
此案是对两个具有历史渊源的老字号如何通过商标近似的判断来区分各自的市场的一个典型案例。苏州稻香村公司在本案申请注册的“稻香村”商标与其受让的在先商标,在表现形式上不同,反而与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稻香村”商标非常接近,从而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打破了能够区分的市场实际和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将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故不应准予注册。通过本案的审理,法院确立了对于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之间应当维护已经稳定的市场秩序,不得侵入对方商标权保护领域的基本规则。
案例五 嵌入式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案情】
微软公司发现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思壮公司)销售的汽车导航仪上使用了Windows CE 6.0计算机软件,认为合众思壮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对上述软件享有的著作权,遂将合众思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合众思壮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93万余元。
【点评】
嵌入式软件是一种嵌入在硬件中的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软件。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日益加强以及计算机科技的快速发展,嵌入式系统已经开始渗透到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但由于搭载嵌入式软件的硬件通常作为产品的零部件,而非单独作为软件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所以,权利人在维权中的取证过程相对于一般计算机软件案件更加困难。本案作为“第一起涉及车载导航中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侵权的案件”,确认了正版标签在嵌入式软件合法来源证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研究有关嵌入式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案例六 “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
【案情】
《李可乐抗拆记》由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李承鹏是该书作者。李承鹏指控苹果公司未经其许可,自行上传或与开发者通过分工合作等方式,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到苹果应用商店,并通过该商店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上述行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苹果公司赔偿李承鹏经济损失1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元。
【点评】
本案是“作家维权联盟”因苹果公司在其经营的App store(应用程序商店)上提供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应用程序而向苹果公司提起的系列维权诉讼之一。最终,法院认定苹果公司是App store(应用程序商店)的经营者,应用程序商店是一个以收费下载为主的网络服务平台,并且在与开发商的协议中,约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苹果公司应对开发商的侵权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苹果公司在可以明显感知涉案应用程序为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合理措施,未尽到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其行为构成侵权。在当前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各种新的网络平台经营模式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本案的审理对如何界定平台服务商的行为性质、责任,具有一定借鉴和指导意义。
案例七 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
【案情】
2013年5月,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已故著名学者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公告。钱钟书遗孀杨季康(笔名杨绛)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诉讼,认为李国强和中贸圣佳公司构成对其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侵犯。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中贸圣佳公司和李国强停止侵权、赔偿杨季康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赔礼道歉。
【点评】
此案不仅因涉及著作权、隐私权以及物权等多项权利的认定,颇具代表性并广受关注,而且还对拍卖公司因从事拍卖活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和规范,特别是拍卖公司在拍卖活动中,除应依据拍卖法就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归属、委托人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查,并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外,对于负载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拍卖标的,还应对相关著作权权利归属、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权利保护等情况进行审查,以履行拍卖法所赋予拍卖人的法定义务。此案的审结,明晰了拍卖者的法律义务,规范了拍卖市场秩序,对维护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具有积极的意义。
案例八 《推拿》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毕飞宇系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8年9月出版该小说。2009年7月,毕飞宇将电视剧改编权独家提供给中融公司。2010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将其获得的授权转让给禾谷川公司。2011年1月,禾谷川公司委托陈枰为文学作品《推拿》的电视剧改编编剧。2013年4月,陈枰与西苑出版社就陈枰版《推拿》(上、下册)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同年6月,该书出版。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以陈枰版《推拿》的出版发行行为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图书《推拿》;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图书《推拿》;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14万元;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00元。
【点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故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规制商品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授权,而不是规制商品创作过程中的授权。本案中,陈枰和西苑出版社仅具有改编作品的授权,并不具有出版改编作品的授权,也就是说不具有将相关改编后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场、作为图书商品流通的授权,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图书出版市场存在的授权混乱、权利意识淡薄、诚信缺失等现象。通过本案的审理,有利于当事人规范其行为,也对整个图书出版行业的合法规范经营发展提出了指引。
案例九 马爱侬仿冒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马爱农在翻译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1月4日,新世界出版社与北京兴盛乐公司就出版《爱的教育》等13本图书分别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作者的署名为“马爱侬编译”。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发行了上述13本图书。这些图书的封面、书脊、扉页及版权页上均署有“马爱侬 编译”,版权页上同时还署名“作者 马爱侬”。马爱农认为新世界出版社仿冒其姓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新世界出版社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新世界出版社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并判令新世界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
【点评】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仿冒他人姓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字面上看,该条似乎不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情况。但从反仿冒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目的出发,本案扩张解释了上述规定,将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行为也认定为上述规定所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本案还探讨了出版者出版仿冒他人姓名的图书时的注意义务问题,提出了出版者在出版发行图书过程中应当对作者署名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对于作者笔名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对作者真名的注意义务,并以此作为出版者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这对于规范出版者的出版行为,防止仿冒他人姓名的图书的出版发行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十 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合一公司)经营优酷网,主要以两种方式向用户提供视频播放服务,一是“广告+免费视频”服务,二是向收费注册用户提供无广告的视频服务。合一公司发现猎豹浏览器通过修改并诱导用户修改优酷网参数,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遂起诉要求金山网络公司等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消除影响,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金山网络公司、金山安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等。
【点评】
目前,“广告+免费视频”服务模式是国内外视频网站普遍采用的商业模式,包括优酷网在内的视频网站确实存在贴片广告过多、过长,无法跳过的问题,市场上部分消费者对此颇有微词。但商业模式的优劣理应由市场选择决定,而非由其他经营者以破坏性手段,采取“丛林法则”竞争方式进行评判。本案是我国首例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表了互联网行业内容服务提供者与技术服务提供者的生存边界之争。国外也存在类似的纠纷,但未形成生效判决。本案裁判不仅法律意义重大,而且广受互联网行业关注,社会影响巨大。法院判决重点阐明了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的不正当性在于商业模式利益应受法律保护,除非存在更优越的可替代之模式,他人不应以该模式存在缺陷而借中立技术之名破坏该商业模式,损害该商业模式经营者的可得利益。(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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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异议申请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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