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

『壹』 专利中的权利要求书是什么

1、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2、《权利要求书》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3、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1)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纸张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3)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该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各页一式一份。

(4)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

『贰』 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有严格的格式要求,书写要求,内容太多了,一句两句说不清楚,建议找本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看一下。

『叁』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分析: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肆』 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书怎么写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版利申请的保护范围权。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是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是一种包括另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进一步加以限制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进行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十分严格、准确、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技巧。

『伍』 专利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前述的说明书内容包括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必要时,应当附相应图纸或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陆』 专利权利要求书上一定要注明什么内容

专利权利要求书是指申请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之一,内容主要是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也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

『柒』 实用新型的专利要求书怎么写的

实用新型专利撰写要求:

1、权利要求书:多主题

也就是在权利要求书中涉及多个主题。例如:零部件,机构,机器,系统。以这样多主题的方式来撰写。

2、说明书:有益效果要多

尽可能将效果多写。有益效果可以问问发明人,让发明人提供。有益效果有助于日后审查意见的答复,尤其是当前的审查意见中,很多都是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如果你的区别技术特征带来的技术效果与惯用手段的技术效果截然不同,则很容易说服审查员具有新颖性。对日后无效过程的争辩也很有帮助。毕竟实用新型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有益效果将成为一道强有力的保护屏障,对权利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3、图中的细节尽可能丰富

最好要形象的画出每个结构,不要仅仅通过一个个矩形框来表示结构。图可以请发明人提供,如果发明人不会画,可以请发明人拍照片,然后由代理人来画。如果代理人不会画,可以通过描图的方式将照片上的结构用线条描绘出来。

4、说明书的实施例要具体详细,不要照搬权利要求

这样有助于日后审查意见的答复。当权利要求书实在没有可以修改的地方时,可以将说明书的内容写入权利要求书中。毕竟审查员在初次审查意见中将对所有权利要求进行评价,但对说明书中相关技术方案是不会评价的。所以,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是你最后的退路。

『捌』 专利权利要求书可以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一项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应当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但由于属同一构思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而可能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这两项或两项以上都有独立的法律意义,而又是平行的权利要求,但应确定一项作为主要的写在前面,称作第一独立权利要求。每个独立权利要求又可以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总之,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文件,它是以说明书为依据,用以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也是日后发生侵权纠纷时,判断是否侵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玖』 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主要写什么

写专利是一门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正规的专利代理人都通过相关资格考试的。如果你想自己写,建议去看《专利审查指南》和《专利代理实务》,这两本是入门级的,然后再参照别人的专利申请书格式进行撰写。
如果你的专利价值比较大,建议你找专利代理人帮忙比较好,写出来的更有保障,因为很多用语和细节,没有相关经验是很难写的。

『拾』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什么是权利要求书

你好!权利要求书是用来限定发明和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的。

1. 权利要求的类型

按照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类型: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

产品权利要求,在国际上又称作物的权利要求。其给予保护的客体是人类技术生产的物(产品、设备),它包括物品、物质、材料、工具、装置、设备、仪器、部件、元件、线路、合金、涂料、水泥、玻璃、组合物、化合物、药物制剂等人类科技生产的任何具体的实体。

方法权利要求,国际上又称作活动的权利要求。它给予保护的客体是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它可以是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虽然在执行这些方法步骤时也会涉及到物,例如材料、设备、工具等,但是其核心不在于对物本身的创新或改进,而是通过方法步骤的组合和执行顺序来实现方法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类型上区分权利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通常情况下,在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中的所有特征均应当予以考虑,而每一个特征的实际限定作用应当最终体现在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上。例如,当产品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并且也不能用参数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方法特征表征。但是,方法特征表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仍然是产品,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取决于对要求保护的产品本身带来何种影响。

对于主题名称中含有用途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其中的用途限定在确定该产品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时应当予以考虑,但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取决于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本身带来何种影响。例如,主题名称为“用于钢水浇铸的模具”的权利要求,其中“用于钢水浇铸”的用途对主题“模具”具有限定作用;对于“一种用于冰块成型的塑料模盒”,因冰块熔点远低于“用于钢水浇铸的模具”中钢水的熔点,不可能用于钢水浇铸,故不在上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然而,如果“用于……”的限定对所要保护的产品或设备本身没有带来影响,只是对产品或设备的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则其对产品或设备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不起作用。例如,“用于……的化合物X”,如果其中“用于……”对化合物X本身没有带来任何影响,则在判断该化合物X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时,其中的用途限定不起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因而发明专利给予保护的客体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既可以有产品权利要求,也可以有方法权利要求。而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此可知,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而且必须是有形状、结构的产品,因而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客体仅仅是有形状、结构的产品,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只允许有产品权利要求,不允许有方法权利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在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需的必要技术特征。其中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它技术方案。

一份权利要求书中具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如果其中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技术特征对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此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引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被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权利要求可以是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是从属权利要求。也就是说,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引用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此外,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仅引用在前的一项权利要求,也可以引用在前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权利要求,后者称作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在一件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客体的保护范围最宽。由于从属权利要求包含了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其用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所以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落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而对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来说,应当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但还可以包括多项直接或间接对该独立权利要求作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还规定,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写在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称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其它独立权利要求称作并列独立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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