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A. 著名商标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作为省著名商标要商标使用达三年以上才可以,这个三年是说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1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程序
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在三个月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B. 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有效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据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第三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申请、特别保护的原则。第六条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3年依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该商标所指商品在本省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类商品中居领先地位,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五)该商标所有人近3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该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第七条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四)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

(五)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情况;

(六)该商标或者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广告发布情况;

(七)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省内、国内同行业的排序情况;

(八)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的质量情况;

(九)该商标所指商品的经营情况和销售区域;

(十)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转送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九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30日内,应当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第十条决定受理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著名商标初审公告。自初审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异议。第十一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应当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调查。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如实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书面意见。第十二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不少于30人的经济、法律、科技和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第十三条每次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所指商品的类别和特性,从认定委员会中确定17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著名商标认定组。

认定组应当依据著名商标申请材料、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认定。第十四条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由认定组的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认定组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评审或者进行表决。

C. 山东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多久到期能否续展

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山东省著名商商标可以办理续展。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可以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山东省工商局提出续展申请。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山东省工商局应当予以确认并公告。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

D. 山东省著名商标怎么弄

每个省关于著名商标的申请和核准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都必须具备的是该商标已经是注册商标,一般是自该商标注册核准后三到五年内向所在地区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般是工商局),但是这个核准的话条件是比较严格的,需要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经济指标、纳税情况、认知程度、市场信誉、商品质量、商标管理等,(具体的有细化标准)我知道是江苏省认定省著名商标是实行打分制的,达到一定的分数才有资格参与评定的。
著名商标的有效期是由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三到五年,但是到期后可以继续申请认定。
关于山东省的著名商标的认定及评定办法上山东省工商局网站上应该会有的。还有就是一般申请评定的话是委托专门的商标事务所来做的这样既省事又保险点,(因为里面涉及到很多的方面当然代理费也是不便宜的)
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E.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表

一、承诺书

包含内容: 企业自愿申请;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可以向社会公开;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

三、申请认定商标注册证

仅指申请认定的商标: 注册证、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等复印件。

申请人与申请认定商标注册证注册人名义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及被许可使用人概况

(一)申请人

1、公司介绍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等)。

3、公司组织结构

4、场所和设备(办公楼、生产基地、车间生产线、营业场所图、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等有关图片)

(二)被许可使用人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公司组织架构

4、场所和设备(办公楼、生产基地、车间生产线、营业场所图、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等有关图片)

五、商标注册及管理情况

1、申请认定商标的创意及内涵说明

2、申请认定商标国内外注册情况表

3、本企业其它商标国内外注册情况表

4、本企业其它商标注册证(含已经受理的)

5、商标管理制度

6、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7、本企业商标维权工作联系信息

六、商标使用情况

1、商标首次使用证明

2、商标连续使用证明

3、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等)

4、申请商标被侵权及维权情况(处罚决定书、判决书等)

5、申请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七、商标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1、近三年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统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销量统计证明

3、海关出具的出口销量、出口金额证明(出口企业)

4、地税、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各年度纳税金额证明

5、销售量、销售额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的证明

6、当地卫生、环保、检验检疫、质监、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7、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文件原件。

八、申请认定商标商品在国内外销售情况

1、国内外销售网络图

2、申请认定商标商品在国内外销售或者服务区域、销售额(营业额)统计表

3、申请商标商品在国内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每一年度每一区域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发票)

4、申请商标商品在国外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每一年度每一区域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发票)

九、申请认定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

1、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广告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统计(按照国家到地方、专业到非专业、国际到国内的顺序)

3、申请认定商标在各年度部分广告发布的证据复印件(合同、发票)

4、申请认定商标部分广告图片

5、申请认定商标商品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的图片

6、公司开展各种促销、捐助活动的图片

十、其它证明材料

1、近三年获得荣誉、认证等情况列表(省级以上单位奖项或所在地纳税部门奖项等)

2、各类许可、认证证明(专利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3、其他能够证明该商标驰名(著名)的证据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

三、申请材料装订、报送及退回

(一)材料装订要求

证明材料胶粘装订成册,一般不应超过两册,每册厚度不应超过3cm,封面印制“驰名(著名)商标认定证明材料”字样、申请认定商标图样,申请人、年月日等内容。书脊印制:
商标、企业字号、企业所属地区。

案件材料复印件(含《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请示》)按照工商系统案件装订标准不分正副卷装订成册。案件名称:
“××公司申请‘××’驰名商标扩大保护案”。办案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卷首页及立案材料每页加盖立案机关公章,前后加盖骑缝公章。

(二)报送要求

1、申请企业应当向案件发生地地(州、市)工商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投诉书》及有关投诉材料

(2)《驰名商标认定证明材料》

(3)地州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4)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电子文档、申请认定商标、当事人实际使用商标的电子图样(jpeg格式)。

2、地(州、市)工商局向自治区工商局应当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案卷材料

(2)《驰名商标材料审查意见表》

(3)申请企业报送的《驰名商标认定证明材料》

(4)地州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5)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推荐函。

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OA系统一并报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请示》、《驰名商标材料审查意见表》、《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电子文档,以及申请认定商标、当事人实际使用商标的电子图样(jpeg格式)。

(三)材料退回

自发布驰名、著名商标认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被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的,其申请材料由当地工商局或申请企业到自治区工商局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销毁处理。

(卓一知识产权)

F. 省著名商标申报详细流程

省著名商标一般按照如下方式申报:所有权人向工商局提出申请书,提交能证明自己符合著名商标认定的材料,由工商局进行审核,做出是否给予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G. 著名商标申请怎么办理

如何申请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填写《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所有变更、续展、转让、移转证明;
(2)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发票、合同、广告;
(3)申请认定商标的黑白图样电子版(BMP或JPEG图形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宽度为4、5cm—5、5cm,与《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商标图样一致,不带注册标记)。
3、在申请认定商品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或者标识的照片及其电子版;
4、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情况;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包括:
(1)国内销售经营情况,应当提交每一销售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境外销售经营情况,应当提交每一国家或者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上述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供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申请认定商标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唯一使用商标的,可以提供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申请认定商标不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只是其使用商标之一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商品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完税证明包括内销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出口型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及应免抵税额证明。
7、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当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包括提交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取得商标注册或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
8、申请认定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作为证明材料。
9、申请认定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可以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证明材料。

H.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著名商标申来请条件

根据各具源体地域的不同规定,申请著名商标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商标注册人须是该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该商标为有效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3.该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后连续使用至少满2年(某些特定的行业类型或企业类型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4.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度;

5.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至少2年内在销售额、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区域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6.该商标在本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消费者所熟知;

7.商标注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且运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二)著名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申请著名商标一般需要包含如下材料:

1.著名商标申请书;

2.商标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3.商标注册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若为商标使用人,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在至少近2年内的销售额、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以及在本区域同行业内的排名竞争情况;

5.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方面的有关材料。

I. 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

著名商标的申请首先要求商标使用要达三年以上,商标从国家商标版局授权之日算。权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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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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