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量

㈠ 请问印度尼西亚在食品安全和药品专利方面的立场~

合肥一中第一届模拟联合国大会召开!
罗氏授权中企生产达菲产生巨大公关效应
〔 作者:网络 转贴自:网络 点击数:258 更新时间:2005-12-16 〕

罗氏授权上海医药集团在全球率先生产达菲,获得的不只是市场和利润,还有巨大的公关效应

当地时间12月12日,拥有达菲抗流感药物专利的瑞士罗氏制药集团(Roche Holding AG)在瑞士巴塞尔发表声明宣布,已授权中国的上海医药集团进行达菲(Tamiflu,又称“特敏福”和“克流感”)的全程生产,同时宣布它已经选定另外12家潜在地区合作伙伴生产以提高全球产能。上海医药集团因此成为全球第一家被授权生产达菲药的外国制药公司。

根据上药集团与罗氏公司的声明,上药集团获得在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制造和销售奥司他韦原料和制剂的正式授权。两公司的授权协议规定,一旦流感暴发,上药集团可生产满足政府采购的奥司他韦。奥司他韦的商品名称就是“达菲”,但由于“达菲”是罗氏在中国注册的专用商品名,上药将来生产的奥司他韦将不用“达菲”这一名称。

公关和市场价值俱显

12月1日,中国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北京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上药集团与罗氏公司的谈判时指出,希望通过技术转让,在中国生产达菲。时隔不过半月,中国企业就首先获得了达菲生产的授权,这与中国的潜在巨大需求有关,也与罗氏对中国整个药业市场的关注密不可分。

11月中旬,瑞士当地的《每日导报》报道,鉴于中国西药市场的迅速发展,瑞士药业巨头纷纷把中国作为发展重点;2004年,罗氏公司在华投资达1.9亿瑞郎(1美元约合1.3瑞郎);从2006年开始,罗氏公司在上海的新药厂将可年产价值2200万瑞郎的贵重药品;罗氏公司上海研究中心已经申报了第一个专利;罗氏公司在华员工人数计划在明年从40人增加到200人或250人。瑞士制药企业总结认为,“中国医药市场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将全球首个海外达菲生产授权,投放在对该药十分关注的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发展的市场,其公关作用可想而知。

在中国制造达菲有原料优势。本报驻日内瓦记者李洁曾致电罗氏,确认生产达菲的原料包含八角茴香。11月9日,罗氏公司向外界简报达菲成分和生产工艺时具体解释道:制造达菲所需的莽草酸有2/3来自八角茴香。30公斤八角茴香才能加工出1公斤莽草酸,每6克莽草酸可生产1粒达菲,而八角茴香主要产自中国和越南。中国的八角茴香原料充沛,并有大量出口。今年1~10月,广东口岸就出口了八角茴香1649吨,价值286万美元。八角茴香的供给不是问题,但对在许多市场断货的达菲而言,就近获得原料对加快生产、挤占市场是有利的。

有消息指出,罗氏的特许费用将根据销售额来确定,而上药集团表示,它生产的产品将具有价格优势。上药估计,它将在明年年中能月产20万剂——如此,罗氏从中国生产达菲中获利显然也因此不存疑问。

全球药企焦急排队

对于罗氏公司与上药的合作,法国法新社12日以“罗氏与中国达成达菲交易,其他伙伴在排队”为标题进行了报道。一段时间以来,罗氏因为不太情愿公开达菲配方或授权他方生产而备受攻讦,罗氏此次放开授权引起了全球医药企业的注意。

罗氏表示,它已从200家有意生产达菲的申请厂商中选择了12家合作伙伴。公司没有指明这些厂家,但称这些伙伴包括了主要的制药厂商、大仿制药生产厂家和和专业化学药品厂商。这12家公司已获邀与罗氏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协商。“我们还不确定谁能在2006年上半年快速地付诸生产,但我们可以肯定,哪些合作伙伴可以保证不出现断货或帮助扩大地域覆盖范围”,罗氏制药部门的首席执行官威廉·布恩斯说。据美国参议员查尔斯·舒默12月8日透露,罗氏与以色列Teva和美国Mylan正在谈判。罗氏曾允许舒默宣布类似消息,部分原因是舒默一直敦促该公司批准非专利药厂生产该药。

“我们认定的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并因此使罗氏的供应网络满足世界各地政府的未来需求”,罗氏流行病专项小组负责人戴维·雷迪说。罗氏宣称,扩大的产能可以满足约50个国家、地区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定单。罗氏将向世界卫生组织捐献3百万份达菲,作为快速限制、减缓可能的疫情蔓延时,投放疫情中心的储备。该产能将在2006今年中起逐步建立,并将优先满足韩国、马来西亚的需求。

据悉,罗氏已同意在没有药品专利限制的泰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自由生产各自版本的达菲,还将为越南和印度厂商提供基本成分,在当地封装。

根据TRIPS协定39条第三款,成员国应保护全部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数据:
数据是为获得产品在该成员国的市场许可而提交的;寻求市场许可的产品是药品
或者农用化工产品;寻求市场许可的产品包含新的化学成分;数据在被提交之前,
尚未披露过;数据的研发需要相当的努力。其中,关于“新的化学成分”和“不
正当的商业使用”等词汇比较含糊,也没有直接提到独占性的问题,因此,各国
对这一定义也产生了不同的理解。例如,在美国,日本和大部分西欧国家,人们
普遍认为数据保护和数据独占是完全等同的。而TRIPS的各个成员国对于数据保
护年限的规定也有很大差异,从5年到15年不等,大多数国家的保护期为5年。包
括中国、埃及、南非和沙特阿拉伯在内的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规定,而包括
阿根廷、古巴、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以及印度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对此
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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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格局变化,新兴市场崛起

多年来,世界医药市场集中在美、欧、日等地,这些发达国家占全球医药市场的80%。但近年来,这些国家的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而被称之为“E7集团”的新兴市场(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俄罗斯和土耳其)在全球制药企业中崭露头角,增长势头强劲,其在全球医药市场的份额有望从2006年的8%提高到2011年的16%。据预测,在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长中,2008年美、日、德等七大医药市场的贡献率将首次低于50%,而7个新兴市场的贡献率将首次接近25%。“E7集团”2008年的市场总规模将增长12%~13%,达到850亿~900亿美元,蕴藏着很大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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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以及印度在内的许多发展中 国家还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数据保护和药品专利 数据独占问题还常常和药品…过去曾倡导发展中国家反对专利制度,但随着国内制药业的崛起,并且顾及外国公司对 印度知识产权的担心,印度政府的立场有…
薄荷作为地道的中药材,目前已有8项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而日本一家公司也已为当归芍药汤、芍药甘草汤等在美国申请专利,并明确提出芍药为活性成分。这就意味着,如果我国的相关中成药出口到美国,很可能会被以侵犯知识产权的名义扣押或征收高额专利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公布的数字,目前中草药国际市场上,日本和韩国已经成了绝对的赢家,品种占80%~90%,而中国的制剂在国际市场仅占3%~5%。

值得关注的是,诸如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已将自己国家的传统药品设为国家保密项目,其他国家的企业无权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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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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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7年10月30日09:12)
中国同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10月28日同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有关方面分别签署了会议纪要,同意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对双边食品贸易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通报、积极磋商,并予以妥善解决。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出席签字仪式,副局长魏传忠代表中方签署纪要。

据了解,在南宁举行的首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同部分东盟国家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了双边磋商,就进出口食品安全等双方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在同菲律宾卫生部签署的会议纪要中,中菲双方回顾了以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情况,特别是在处理宿务省学生不适事件上的合作情况及最新进展,双方同意继续合作,使这一事件得到公正、妥善解决。

会议纪要说,中菲双方就食品中的甲醛残留问题进行了交流。中方希望菲方科学地看待食品中甲醛残留问题,菲方表示正在就此进行评估和研究,将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有关政策。

在同印尼药品食品管理局签署的会议纪要中,双方指出,目前在合作中存在缺乏有效信息交流和足够的技术合作等问题。双方还就食品中的甲醛残留问题进行了交流,同意由技术专家就此开展合作研究。

此外,质检总局还分别向菲律宾和印尼方面通报了近期中国政府采取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系列措施。

在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方面,中国同菲律宾、中国同印尼均同意通过这一机制:一是对双边食品贸易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通报、积极磋商,并予以妥善解决;二是建立双方管理人员及技术专家间的交流、沟通及互访渠道;三是及时交流双方涉及进口食品检验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检验程序、方法及其最新变化。四是及时通报进出口食品相关信息,共同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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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商工部长发表声明就多哈谈判有关议题表明立场

2008-5-23
印度商工部长纳特5月16日发布声明称,美国和欧盟等主要贸易国应当在当前的多哈谈判中显示“领导能力”(leadership),而不是将谈判成功的责任全都压在发展中国家身上。
纳特在声明中表示,多哈谈判能否在2008年底前结束,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曾经享受贸易自由化成果最多的成员国是否有意愿为实现多哈谈判的目标——“发展”作出贡献。如果多哈谈判不能履行其发展承诺,而沦为另一轮服务于富国的市场准入回合,那么包括印度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努力将不可能取得成功。
关于农业,纳特表示,对于印度来说第一位的是确保贫穷和脆弱农民的生计。因此,当前必须先解决特殊商品和特别保障措施的问题。他批评美国和凯恩斯集团以透明度为由要求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商品清单、却拒绝提供其自身的敏感商品清单的做法,表示G33关于特殊商品的三个标准即生计安全、农村发展和食品安全能够满足透明度要求。
关于规则谈判,纳特在声明中说,有关反倾销和渔业补贴的建议受到许多国家的猛烈抨击。有关渔业补贴的建议将威胁印度数百万渔民的生计。对此,印度和中国、印度尼西亚最近提出了一份新的建议,有关方应予认真考虑。关于反倾销,他表示,有些人正在努力通过案文取悦某个国家,但WTO上诉机构在“归零”案中的裁决表明这种努力是站不住脚的。他强调,如果不对反倾销和渔业补贴的案文进行修改,印度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不会支持结束农业和非农谈判。
关于服务,声明表示,模式1和模式4的市场准入对于印度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得失”平衡非常重要,而目前服务贸易谈判集中在主要涉及发达国家利益的模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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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了。

㈡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申请;

2、印度尼西亚智慧财产局对发明内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容;

3、审查合格后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

4、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5、通过实质审查后发布授权通知;

6、颁发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证书。

㈢ 疫苗行业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

全文统计口径说明:1)搜索关键词:疫苗及与之相近似或相关关键词;2)搜索范围:标题、摘要和权利说明;3)筛选条件:简单同族申请去重、法律状态为实质审查、授权、PCT国际公布、PCT进入指定国(指定期),简单同族申请去重是按照受理局进行统计。4)统计截止日期:2021年8月25日。5)若有特殊统计口径会在图表下方备注。

1、全球疫苗技术区域竞争格局

(1)技术来源国分布:美国占比最高

前,全球疫苗第一大技术来源国为美国,美国疫苗专利申请量占全球疫苗专利总申请量的42.51%;其次是中国,中国疫苗专利申请量占全球疫苗专利总申请量的21.79%。欧洲和英国虽然排名第三和第四,但是与排名第一的美国专利申请量差距较大。

新进入者定义:仅在过去5年内才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疫苗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㈣ 印度尼西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一)申请

每名申请人需在12个月优先权的日期内提交一份申请。

(二)公示

在提交申请日18个月内公示专利申请。

(三)异议

该专利申请公示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相关方可提出异议。在审查阶段,会考虑到有关异议的陈述和反陈述。

(四)实质审查

必须在申请日后的36个月内提交审查请求,否则会导致申请自动退回。另外,简单专利仅对新颖性进行审查。

(五)注册

在申请日后的36个月内。专利局有义务批准或者拒绝一项专利申请。完成正常手续后,专利局将发放专利证书并在专利注册上列出相关发明。

㈤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申请;

2、印度尼西亚智慧财产局对发明版专利进行初步审查;

3、审查合格后权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

4、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5、通过实质审查后发布授权通知;

6、颁发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证书。

㈥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的资料

1、发明专利的名称;

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

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㈦ 印度尼西亚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印度尼西亚外观设计是指用于工业品和手工艺品等产品的生产、且富有美感、具有二维或三维形状的外形、结构、线条、色彩或上述组合。

现行的印度尼西亚《专利法》为2001年颁布的第14号法律。其中规定专利申请应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公开,公开时间为6个月,申请人提出审查请求之后36个月之内结案,不服驳回的可在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印度尼西亚《专利法》要求发明人在印度尼西亚实施新产品生产后方能申请专利。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小专利(印尼无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两种专利均不得续展。

㈧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概述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印度尼西亚《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程序与我国类似。印度尼西亚专利局规定早期公示期限为18个月。与我国不同的是,任何人可以在早期公开阶段提出异议,专利局对异议进行审查。申请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6个月内向专利局要求进行实质审查,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申请视为撤回申请。自公告之日届满或收到实质审查申请之后的36个月内完成实质审查。通过实质审查后,专利局颁发专利证书。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申请的途径分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和PCT国际申请提定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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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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